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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1號房間看上去相當符合一個未成年男生的特征。單人床,熱血漫畫,

如果這裡就是他的房間,那他就不必再冒著風險去嘗試開啟彆的房間。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誘惑。但是如果這裡不是他的房間,他一旦走進去,觸犯明擺著的規則,結局怎樣就不好說了。

陳韶繼續認真觀察房間,在不進入的前提下挪動著腳步,儘可能地觀察到更多的畫麵。

房間的地麵同樣是大理石紋樣的地磚,傢俱則是普通的木紋傢俱,1.5寬的床鋪上有著灰色的床單、橙色的被子和枕頭,疊得整整齊齊。書桌和書架在房間內側,擺放著大大小小看不清種類的書籍。

依舊無法判斷。

陳韶必須找到更多資訊。他關上房門,走向第二間。

第二間屋子比第一間大一些,多出一個陽台,陽台上掛著一串衣服。陽台與屋子用玻璃推拉門隔開,還附有橙色的窗簾當做門簾使用,看上去相當厚重。屋子中間放著一張一米八寬的床鋪,使得剩餘的空間看起來相當逼仄,床尾僅供一人通行。書桌放在床的另一側,也是橘黃色的桌麵,擺放著零零散散幾本書。靠近客廳的這一側則是放了一排紅色衣櫃。

正對著房門的牆角裡放著一個籃球。

客廳守則2:不要在客廳裡打籃球。

這條規則迅速在陳韶腦海中閃過。

如果按照正常的邏輯,能夠在客廳裡打籃球的前提是家裡有籃球,那麼第二個房間是正確房間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。但是問題在於,誰說打籃球的一定是家裡的孩子?而且,規則上並冇有說明具體有多少家庭成員,什麼時候他多一個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都很有可能。

要確定這裡的常住人口……或者說鬼口有多少,還是要斟酌的。

這間房暫定。

第三間房。

這間房是三個房間裡最大的一間,同樣是一米八寬的床鋪,一側是衣櫃,一側是梳妝檯;飄窗上擺著一疊被褥。

這是爸爸媽媽的房間。

陳韶小心翼翼地拉上門,轉身推開身後的白色木門。

果不其然,這是家裡的廚房,卻冇有陳韶印象中廚房的煙火氣,整個廚房都乾淨明亮,一塵不染,連油煙機都明亮如鏡。

磨砂玻璃門後的衛生間也是如此,乾淨整潔地不像是有人居住過,隻有架子上的各類洗漱用品才表明這裡真的有一家人在居住。

1、2、3、4.

陳韶第一時間看向洗手池上方的懸架,一眼就看到了那四隻牙杯。

一個家庭裡,被褥枕頭碗筷這些物品數量往往是多出的,但是牙杯牙刷往往都剛剛好。

4隻牙杯,對應四個人。那麼很大概率這個“家”有四個成員,分彆是“我”、媽媽、爸爸以及一個未知成員。

三號房間無疑屬於父母,或者至少屬於母親。1、2號房間有一間屬於“我”,另一間屬於未知成員。

陳韶心思急轉,目光在衛生間中繼續掃來掃去。

這四隻牙杯擺放在衛生間的外間,靠裡的地方有一扇磨砂推拉門。牙杯架上方的鏡子反射出陳韶幼年的臉。

馬桶同樣在外間,是常見的樣式,並冇有什麼稀奇的。

再次詢問觀察組進入衛生間是否有危險後,陳韶進入了衛生間。

馬桶對麵就掛著一張塑封的A4紙。

五、衛生間守則

1.每天早上6:00~7:00、晚上19:00~22:00可以洗澡。

2.哥哥每天都需要洗澡,弟弟至少兩天洗一次澡。

3.洗浴區和衛生區不能同時使用,也不能兩個人一起用。如果你進入衛生間時洗浴區已經有人,立刻道歉並關門離開。

4.洗澡水應當是透明無味的液體,如果不是,那是你的幻覺,繼續洗澡直到離開。

5.洗澡時應當使用洗髮水、護髮素、香皂或沐浴露,並使用專用浴巾。

這份守則裡提出了兩個新人物,哥哥和弟弟。這樣一來,家庭成員就齊了,分彆是爸爸、媽媽、哥哥、弟弟。

根據第二條,他必須判斷出自己是哥哥還是弟弟,不能確認的話每天都要洗澡。但是洗澡時也存在風險,水可能變成不明物質(他第一反應是變成血);浴巾也不能拿錯……

內間冇有水聲,應該冇有人在洗澡。而且規則說明瞭現在不是洗澡的時間……

觀察組提示1:有人,血自門縫出,速離!二房可入,一三廚房入則死。

陳韶陡然一驚,他迅速開口道歉:“對不起,我不知道有人在洗澡。”

然後以最快的速度退了出去。

離開衛生間,陳韶依然驚魂未定。

20個字頂額的提示語,前半段明明白白地寫出了久留的下場——會有鮮血從門縫流出來。如果冇能意識到這一點,說不定他已經死了。

陳韶有些懊惱。

如果他能提前想到要確認洗浴間情況,那就不會浪費一次寶貴的提示機會了。

值得慶幸的是,觀察組充分利用了提示頂額,在後半段給予了他當前最需要的資訊。

隻有二號房間進了冇事,說明二號房間就是“我”的房間。另外兩間臥室和廚房進入就會死,那麼廚房也不能擅自進入。

幸好他剛剛決定進入的不是廚房。

但是問題在於,現在是下午兩點鐘,根本不在洗澡時間的範圍內。新手關卡的規則不會有完全錯誤的,那麼到底是現在洗澡的“人”比較特殊,還是裡麵的人並不是真的在洗澡?

陳韶站在客廳裡緩了緩神,感覺心臟跳得冇那麼快了,才深吸一口氣,走進“我”的臥室。

臥室的燈就在門邊,伴隨著哢嚓一聲,整個房間都亮了起來。

陳韶環顧四周,並冇有發現任何書寫規則的物品。

他開始翻箱倒櫃,但是顧及到保持整潔這一條規則,陳韶隻能在每一次翻動之後就把物品原樣放回,也正因如此,他的進度尤其慢。

一個小時後,他看著書桌上的兩張紙條,鬆了口氣。

三、臥室守則A

1.你通常七點起床、十一點入睡,這是一個熬夜學生的正常作息。

2.你的床單是藍色的、被子是灰色的、枕頭是黑色的。如果你見到並非以上顏色的床上用品,請不要擅自使用,它們不屬於你。妥善處理它們。

3.晚上9:30之前一定要拉上窗簾。如果窗外有霧,一定記得關窗。

4.不要在臥室裡吃東西。

5.好學生需要按時完成作業,媽媽會檢查你的作業。記住,按時完成,自己完成。

三、臥室守則B

6.臥室屬於弟弟,弟弟可以決定誰能夠進入這裡。

7.你和哥哥無話不談。請不要對哥哥有任何隱瞞,他會很失望。

8.哥哥玩遊戲會入迷,如果時間太晚,提醒他去睡覺。

9.哥哥是值得相信的,你可以尋求哥哥的幫助。

10.哥哥是需要警惕的,你必須防備哥哥的惡作劇。

新的矛盾點出現了!

陳韶清楚地記得,規則怪談給予的新手關提示第二條:媽媽要求你的休息時間是晚10:00到早6:00。

媽媽要求6:00起床、10:00睡覺;臥室守則卻說7:00起床、11:00睡覺。

這明顯是衝突的!

陳韶腦海中再次閃過應對手冊中的注意事項。

《規則怪談應對手冊》新手關卡注意事項

第13條:新手關卡冇有絕對錯誤的規則。

第17條:規則約束的對象可能不同,正確判斷某條規則要約束哪些對象。

第18條:規則適用的場景或時間可能不同,注意規則生效的條件。

第24條:如果出現兩條矛盾的規則,嘗試從不同角度去思考,想想你的立場,或嘗試調和它。

這兩條規則約束的毫無疑問是“我”,對象上冇有任何區彆。至於場景和時間……

陳韶思考許久,冇能得出一個方案,隻好暫時把這個衝突放在一邊,轉而去看彆的規則。

反正現在離10點還有七八個小時呢。

從整個規則來看,“我”應當是弟弟的角色,我和哥哥的關係很特殊。一方麵,兄弟之間非常親密、無話不談,可以尋求幫助,從7~9條來看暫且可以視為正方;但是第10條明顯又和第9條衝突了。

什麼情況下,“我”和哥哥可以既信任又防備?或者說,什麼情況下“我”應該信任哥哥、什麼情況下則必須防備?

陳韶深吸一口氣,繼續思考。

床上用品的顏色對得上,一條藍色床單、一條灰色被子、兩隻黑色枕頭,都整整齊齊、整潔異常。

陽台上除了掛著的衣服以外彆無他物,陳韶仔細地翻看了一遍之後,發現裡麪包含一套米黃色女士裙裝、一套符合他體型的藍色校服、一套紅色運動服。

陳韶並冇有在房子的其他地方發現晾衣服的痕跡,說明這個陽台就是家裡僅有的晾衣場地。全家的衣服都往這裡掛,冇有經過允許,不能隨便進入彆人的房間這條規則的效力或許也要大打折扣……當然,也有可能是在之前,“我”就已經允許其他家人進入了。

拉窗簾那一條和客廳的重合了,說明這條規則應該相當重要,說不定違反了就會有極為嚴重的後果,以死亡為上限的那種。和拉窗簾同一條規則的關窗戶也需要報以同等的警惕。

陳韶乾脆利落地把窗戶關緊,窗鎖關嚴實,但並冇有拉窗簾。

既然這個房間有陽台,窗戶在窗簾外,那麼為了防止“大半夜起霧”的情況,還是未雨綢繆吧。

至於窗簾,陳韶倒是挺想一直關著窗簾、一勞永逸的,但是大白天的開燈實在是費電……

現實裡費電,大不了多交點電費;這裡費電等同於廢命啊。

房間裡表麵上冇有任何食物的痕跡,保險起見,陳韶連衣櫃都翻了一遍,最後在那隻黑色的書包裡找到了一隻白底波浪紋的碗。

陳韶:……

是什麼樣的純種熊孩子纔會把碗放進自己的書包裡?

那麼問題來了,房間裡有個碗,會被認為在房間裡吃了東西嗎?

不要在臥室裡吃東西的規則可能是概念上的,隻要吃了就嘎;也可能是認知上的,被人發現或認為你在臥室裡吃了東西,纔會嘎。

如果是前者,那麼這隻碗在不在臥室都一樣;如果是後者,不管是留在房間裡還是放到客廳冰箱裡,都有被髮現的可能。

到時候人家一問,這裡怎麼有隻碗,那就完蛋了。畢竟,廚房不是誰都能進的……

陳韶拍了拍額頭,試圖讓自己更清醒一點,他重新把守則看了幾遍,發現了華點。

7.你和哥哥無話不談。請不要對哥哥有任何隱瞞,他會很失望。

9.哥哥是值得相信的,你可以尋求哥哥的幫助。

無話不談。

這是不是說明碗這件事哥哥也知道?能不能尋求哥哥的幫助,讓他告訴自己怎麼辦?

前提是這條規則的來源不是哥哥。

陳韶揪住腦門上的頭髮,繼續思考。

如果是哥哥要求不能在臥室吃東西,那“我”的行為是否已經算得上隱瞞?如果是這樣,“我”現在或許已經同時違反了兩條臥室守則了。概率有,但著實不高。

陳韶思考許久,還是決定暫時擱置這個問題。直接找哥哥幫忙的風險還是太大了。

這險不能冒。

把三個問題都暫時擱置,陳韶取出書包裡的暑假作業,隨手翻了翻。

挺好的,一個字都冇寫。

書包裡除了暑假作業以外,還有語文數學兩張期末試卷和對應的課本。陳韶抱著收集資訊的心思,一張張看過去。

九華市綜合學校初中部一年級下學期期末測試卷

班級:初一(9)班

姓名:陳韶

學號:201003563

“我”是初一學生,從試捲上來看成績還算可以,120分的試卷,九十多分的水準。語文上古詩文不太好,數學上大題不會。

陳韶心裡有數了。

既然扮演,就得演得真一點。不能差也不能太好,用的方法也不能超綱……

他心裡緩緩吐出一口氣。

感謝我的家教生涯,至少我知道不能對初中生講高中知識……

陳韶回想起自己曾經教過的那個小胖子,想起他為了拿到變形金剛而試卷造假、最後捱了三頓竹板炒肉的慘狀。

他認命地翻起了書包裡的兩科課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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