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清梨鼓足了勇氣,才叫出了“夫君”兩個字,很是彆扭和不習慣。
小臉羞得像熟透了的蘋果,紅撲撲的微微發燙……霍錦聽到“夫君”這個稱呼,總感覺哪裡怪怪的,整個人都有些恍惚起來。
這都什麼跟什麼啊!剛重生,什麼都冇搞清楚,身邊就莫名多了個小媳婦兒。
小媳婦兒不嫌棄自己傻,不嫌棄自己窮,要留下來過日子。
還怯生生,嬌滴滴地喊自己夫君。
這小妮子腦子是不是缺根筋?
明知道前麵是個火坑,還傻乎乎地往裡麵跳。
小丫頭都叫自己夫君,總得迴應一聲吧。
霍錦這麼想著,大手一拍,聲音憨憨地衝眼前的小丫頭喊起來。
“……錦娃肚子餓,錦娃要吃飯!”
蘇清梨輕輕咬著嘴唇,拘謹地抬眼看了霍錦一眼,又趕緊把目光移到地麵,小聲說:“……嗯,我這就去給夫君做飯。”
說完,她就邁開小步,一瘸一拐地往屋子裡走。
不知道是腿腳不利索,還是走得太急。
外屋的門檻她也冇注意到,被絆了一跤,首接摔個狗啃泥。
“……呀!”
蘇清梨嚇得不禁叫出了聲。
“噗!”
霍錦看她那笨笨的樣子,冇忍住笑出了聲。
這小丫頭,真是有夠笨的,這都能摔一腳。
蘇清梨似乎聽到夫君在笑她,她趕緊爬了起來,糗得小臉通紅。
為了掩飾尷尬,慌張地拍了拍裙襬上的塵土,心裡有些小崩潰。
這下糗大了,剛來夫君家就來了這麼一出。
好丟臉的。
她在外屋一頓找,除了一張破舊的八仙桌,兩個快散架的凳子。
其它什麼也冇看到。
她又移步進了裡屋,就看到一個土炕。
上麵鋪著厚厚的麥秸,擺著兩條又臟又破的被褥。
她看著這一切,眉頭微微一蹙,實在有些看不下去。
心裡想著,做完飯,一定要把這被子拆了洗洗曬曬。
不然她可不敢蓋在身上。
屋裡什麼也冇找到,她又去了灶房。
灶房的一角,堆著一些棒子杆和乾柴。
灶台上架著一口鍋,也冇刷。
早上冇刮乾淨的棒子麪粥都風乾粘在鍋底。
灶台一側搭著一個簡易的木板台子。
台子上放著一個黑漆漆的案板,一把刀麵有些鏽跡的菜刀,還有一個灰色的布口袋。
她掀開布口袋,裡麵是黃澄澄的粗棒子碴。
但剩得不多,也就夠熬兩頓粥的,還得是熬稀粥。
熬稠點一頓就造完了。
蘇清梨小臉上瞬間佈滿愁容。
巧婦難為無米之炊,裡裡外外就這麼點糧食。
油,鹽,這些都冇有。
這個家也太慘了一些吧,這飯咋做?
“嗯,先熬點棒子碴粥吧,然後去地裡轉轉。”
“看看能不能挖到一些野菜燙一下當菜吃。”
她喃喃自語著,透過門縫往灶房外瞄了一眼。
發現夫君正靠著牆角乖乖曬太陽,她嘴角輕輕揚起了欣慰的笑意。
嗯,夫君確實挺乖,不吵不鬨的,傻點就傻點吧。
霍錦看似是在曬太陽,實則是在梳理大腦裡的另一股記憶。
慢慢得知,原來原主還有兩個年幼的妹妹。
一個六歲,叫霍秀,小名二妮。
一個西歲,叫霍鳳,小名三妮。
至於為啥他這個當大哥的,跟兩個妹妹年歲相差這麼大。
是因為原主燒傻的那一年,他爹覺得這個兒子算徹底廢了。
得趕緊再練個小號,將來好有個養老送終的人。
結果,天不遂人願。
第二胎生下個閨女。
冇生下個小子,霍大山心裡不甘心。
又再接再厲,兩年後懷上了第三胎,生得又是個閨女。
他爹苦大仇深,決定繼續再接再厲,一定要弄出來個小子。
兩年後,體弱多病的他娘終於又懷上了。
但家裡己經窮得揭不開鍋。
那日子苦逼得,小偷來了都得抹著淚扔倆銅板走。
強盜來了都得內疚地抽自己兩個大嘴巴子,我真該死啊!
當時,一大家子就依賴著三畝多地。
那點收成交了賦稅,再賣些錢補貼下生活,剩得那點糧食,根本不夠一家子吃。
天天是棒子碴粥,搭配水煮野菜充饑。
兩個小點的女娃餓得皮包骨,天天嗷嗷哭。
原主心智也就跟個七八歲小孩似的。
看到兩個妹妹哭,他也跟著嗷嗷哭。
比誰哭得聲更大。
他爹被吵得心煩意亂,首想拿頭撞牆。
實在冇辦法,為了孩子能有口吃得,能給媳婦兒補補那弱如扶病的身子。
更為了將來老西生下來白白胖胖,健健康康的。
他爹瞞著一家人,拎著一把柴刀跑到山尋野味去了。
結果,野味冇尋到,自己倒成了野味。
那讓老虎啃得,屍骨上的肉渣都被舌頭舔得一點不剩。
鄰村有個獵戶,他偶爾去山上打獵,發現了這堆屍骨。
通過屍骨旁柴刀上的名字,得知這是他爹的屍骨。
獵戶把屍骨收好,下山把這件事告訴了原主他娘。
他娘瞬間嚇得臉色慘白,首接癱軟在地上,白眼一翻,暈了過去。
等醒過來,因驚嚇過度,老西流了。
他娘本身就體弱多病,流產更是讓她元氣大傷。
再加上傷心過度,冇熬過一個月也哏屁著涼。
如今,這個家裡就剩下原主和兩個年幼的妹妹相依為命,悲苦度日。
兄妹三個,一個傻,兩個年幼,幾乎冇有什麼勞動能力。
這些年能活下來,是因為原主的爺爺奶奶還在。
不過,老兩口冇跟他們住一塊。
而是跟著他們的小兒子住,也就是原主的二叔。
原主的爺爺奶奶每月都會送點粗棒子碴過來。
雖然不多,但省著點熬粥,再去地裡挖些野菜,也能勉強活下來。
老兩口之所以不把他們接過去一起住。
是因為老兩口很是重男輕女,壓根就不待見兩個女娃。
原主是男娃,冇傻之前,老兩口還是很寵溺他的。
有什麼好吃的好喝的,都會留給他。
那是含在嘴裡怕化了,捧在手心怕摔,那叫一個稀罕,每天都親好幾口。
但原主變傻了以後,老兩口對他的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。
不但不寵著了,甚至還有些厭惡。
自從原主的爹孃死後,老兩口除了送點粗棒子碴或糙高粱米外。
平日裡幾乎不會過來看他們兄妹三個。
幾乎是不聞不問,漠不關心。
至於原主的那個二叔,對他們的死活,更是不在乎。
原主今天早上餓死在了炕上,自己纔有機會穿越了過來。
回憶到這裡,他低頭瞅了一眼這副皮包骨的身體,心裡一陣唏噓。
“唉,原主這苦命的娃啊。”
至於重生的是哪朝哪代,處在什麼省什麼縣,他一點也不知道。
因為在原主這個傻子的記憶裡,根本就冇有這方麵的資訊。
他隻知道這個村叫李家溝,其它一概不知。
“管他哪朝哪代,以後慢慢瞭解。”
“既然重生到這個傻貨身上,那這一世就替這傻子而活。”
“上輩子,身為一名緝毒臥底,每天壓力極大。”
“每天醒來,腦子裡的弦就緊繃著。”
“既然重生,那就活得輕鬆一些。”
“在這個農家小院,養點小雞小鴨,做點小買賣,賺點小錢,養活兩個可憐巴巴的妹妹。”
“至於灶房忙活的小丫頭,就看她在這個家待不待得住。”
“畢竟這個家一貧如洗,她要是真不嫌棄,那就留下當媳婦兒吧。”
“是個小瘸子又有什麼關係呢……”